陳宥溱的原生家庭,從來就不是避風港,而是折磨人的傷心處;既不溫馨也不甜美,還充滿痛楚。歷經愛的錘煉,即便仍走不出陰影,至少學會不再自傷與傷人。陳宥溱,52歲,行政秘書,新北市我是獨生女。我媽有心臟病,她不能生小孩,聽我姑姑說,我媽想幫我爸留香火,才堅持要生,生完她就過世了;我爸又不願養我,把我丟給姑姑。小時候我隱約感覺到爸爸好像因為我害死媽媽,才不理我,所以我非常容易自責,每次碰到事情,都先自問是不是我害的。小時候,姑姑偶爾帶我去華陰街的金龍酒店找我爸,他在那工作,但我爸是那種有女人忘了女兒是誰的人;他沒養我,我也沒跟他相處過,突然間叫我跟他互動,我不太能接受。寄人籬下的童年,我並不快樂。姑姑雖然疼我,但姑丈會覺得我是外面來的拖油瓶,我國中時被帶到台南外公家住,外公家重男輕女,我從沒上桌吃過飯,永遠都是端著碗坐在旁邊吃,每天還得聽舅媽們嘲諷。舅媽常說:「妳媽媽要不是因為生你,她不會死。」國中畢業後,我考上高職夜間部,舅媽們不願意幫我付學費,就跟我姑姑說我太叛逆,管不動。姑姑只好叫我回台北,安排我寄宿在一間美髮店做學徒。我那時候就想,「好啊,你們既然都不要我,我何必那麼乖聽你們的話。」我白天工作,晚上下班就跑去Disco舞廳玩樂,每天玩到凌晨才回宿舍。我常常想,「大人怎麼可以說不要我,就不要我」、「你們不喜歡我,不想要我,幹嘛生我。」一氣之下18歲就結婚,嫁給在地下舞廳認識的前夫。我們認識不到3個月,連他做什麼我都不知道。他只問我,「你想不想結婚?」我就答應了。因為我想要有個完整的家,我好高興自己終於有爸爸、媽媽可以叫了。可是婚後他一喝酒,就對我拳打腳踢,婆婆勸我:「簽吧。孩子給他,沒關係,我會幫忙照顧好。」這段婚姻只維持1年,女兒出生不久就離婚了。我20多歲在貨運公司上班,認識兒子的爸,交往10年,從懷孕到生子,他一直閃避結婚這話題。他離過婚,對婚姻不再信任,我也知道他不想結,只好摸著鼻子帶兒子離開,讓兒子跟我姓。兒子從小跟著我打零工、擺地攤、發海報。兒子好養,煮個飯配肉鬆就能過一餐,我們能省則省,花費最多的是房租。前些年,我爸突然出現了,還是警察帶他來的,因為他在萬華當遊民。警察問「怎麼會讓爸爸當遊民呢?」被這樣問,我要不要養他?總不可能讓他再出去當遊民,警察不會知道我的過去。我要養一老一小,每天眼睛睜開就要錢,我笑不出來,朋友說我總是鬱鬱寡歡。8年前爸爸肺積水猝逝,我對父母的疑問與心結來不及講開,也沒辦法和解,那陣子我處在悲慟怨恨中。後來,我意識到負面情緒影響到兒子,也帶給他很多壓力,才重新調整自己。現在兒子已經上大學,我們母子關係很好。有些觀念我會透過書寫方式跟他聊,我不要求他成績多好,只要他知道是非,懂得負責任就好。(撰文:許家峻  攝影:蘇立坤)更多壹週刊報導〈家會傷人2〉兒女相挺 勇媽揮別婚姻暴力王世堅嗆韓國瑜當選就跳海 死對頭柯P忙補槍果然老司機! 酒女主動抓老二被拒竟告性侵尷尬!郭彥甫作品擺羅浮宮 遭藝術家評「付場租就可」陳宥溱從小失去媽媽又被爸爸拋棄,還好有姑姑幫忙扶養長大。 陳宥溱提供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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