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商時報【張語羚╱台北報導】行政院政委陳美伶昨(15)日完成《新經濟移民法》草案審查,預計下周四(25日)送行政院會拍板。這次草案鎖定外國專業人才、中階技術人力及海外國人及其後代等3大潛在移民開放,鬆綁永居權取得及工作簽證。陳美伶昨一口氣完成新經濟移民法的審查,將趕著在下周四通過,火速送立法院審議,拚本會期完成三讀。草案鎖定三大對象進行鬆綁及開放,包括:一般外國專業人才、中階外籍技術人力、海外國人及其後代,投資移民雖放在母法內,但並未鬆綁,與內政部的移民法規定相同。草案大幅鬆綁工作許可、簽證、停╱居留、永居及依親等相關規定。外國專業人才方面,開放教授語文或其他專業知識之補習班教師、運動教練及運動員、藝術及演藝工作者等工作許可;而經行政院指定之國家重點產業,其雇主可免除資本額限制。中階技術人力則鎖定技術員及助理專業人員、個人健康照護員、技藝有關工作及機械設備操作人員等職業類別為重點,並以整體薪資水平70分位為標準,優先留用在台求學的僑外生,及在台工作超過6年外勞人力,盼補足我國中階技術人力12萬的缺口。中階技術人力薪資水平參考106年「技術員、助理專業人員」、「技藝有關工作及機械設備操作人員」,70分位數為4萬1,393元;中階社福人力則參考「健康照顧人員」,70分位數為3.2萬元。主計總處統計,截至106年8月,我國不含農林漁牧業缺工人數高達21.8萬,又以中階技術人力缺工12萬人為最多,且製造業佔了53%,並以電子零組件製造業缺工最多。至海外國人放寬工作許可部分,不需經過主管機關許可,可直接回台工作,但若具有他國國籍者,則須依照有關外國人來台法規辦理。此外,草案將取得永居權的條件,從預告版的「3、5、7年」3個層級,鬆綁為「3、5年」2個層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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